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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借書證申請
凡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視障者或提具公立醫院診斷證明閱讀困難者,皆可以郵寄、傳真、親自到館或委託親屬,向本局辦理借書證。
- 資料借閱服務
每張借書證可借閱一般書6冊、點字書6冊。一般書每冊借期30天,不得續借;點字書每冊借期60天,以書面通訊、網路申請、電話、親自到館或委託親屬借閱,不得續借。
- 聯絡方式
郵寄地址:33053桃園市縣府路21號 桃園縣政府文化局開架室收
電話聯絡:(03)3322592分機8411
傳真電話:(03)3392450
網路申請:lib@mail.tyccc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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