瀏覽人次   16255020 書目檢索
  1. 借書證申請
    凡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視障者或提具公立醫院診斷證明閱讀困難者,皆可以郵寄、傳真、親自到館或委託親屬,向本局辦理借書證。
  2. 資料借閱服務
    每張借書證可借閱一般書6冊、點字書6冊。一般書每冊借期30天,不得續借;點字書每冊借期60天,以書面通訊、網路申請、電話、親自到館或委託親屬借閱,不得續借。
  3. 聯絡方式
    郵寄地址:33053桃園市縣府路21號 桃園縣政府文化局開架室收
    電話聯絡:(03)3322592分機8411
    傳真電話:(03)3392450
    網路申請:lib@mail.tyccc.gov.tw
  4. 下載 點字書分類目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