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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借書證申請
凡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視障者或提具醫生證明可證明閱讀困難者,皆可以郵寄、傳真或親自到館方式向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辦理借書證。
- 資料借閱服務
每張借書證可借閱一般書5冊、點字書5冊,一般書讀者於借閱期限內得申請續借1次,圖書還書日即為辦理續借當日加上14天,但已被預約之圖書則不能辦理續借,並應立即歸還;點字書每冊借期60日,以書面通訊、網路申請、電話或親自到館借閱點字書,不得續借。
- 聯絡方式
郵寄地址:33053桃園市縣府路21號 桃園縣政府文化局開架室收
電話聯絡:(03)3322592分機8411
傳真電話:(03)3392450
網路申請:lib@mail.tyccc.gov.tw
- 下載 點字書分類目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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